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定于2012年8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1、浙e86605奥德赛hg7232小型客车一辆,2003年2月登记,起拍价3.7万元,有保留价;
2、和孚镇重兆村原湖州丝宝丝绸有限公司厂房,拨用工业用地1803㎡,建筑面积2600㎡,80kva变压器和附属配电设施,起拍价230万元,有保留价;
3、苏家园小区3幢306室房产(含室内装修),建筑面积67.89㎡,起拍价50万元,有保留价(该标的委托方为吴兴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王斌姬、被执行人闵树忠享有竞买权)。
二、咨询、报名、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8月20日下午4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注意事项:凡有意竞买者,请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交纳起拍价10%的保证金。
湖州浙北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2年8月3日
201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