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32)号
受委托,定于2013年6月8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坐落于长兴县雉城镇金宇御景园41幢2单元901室房屋,建筑面积133.87㎡,毛坯房,尚未办理房产证(销售合同已签),起拍价76万元,有保留价。
标的委托方为长兴县人民法院,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一天与委托法院联系。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抵押权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不到场将丧失相关权利。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二、咨询、报名、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6月7日下午4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注意事项: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报名参拍手续,并交纳起拍价10%的竞买保证金。
公司地址:湖州市体育场路138-3号(阳光城浦发银行北面)
网址:pg电子模拟器官网-pg娱乐电子游戏官网版
联系人:13059965092(袁先生) 18805721130(施先生)
法院电话:6227552
湖州浙北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