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房产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定于2021年10月29日上午9时在湖州浙北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厅(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体育场路138-3号(阳光城浦发银行北侧))举行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房产租赁权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房产租赁权(5处)。具体座落位置、建筑面积、租赁期限、年租金起拍价详见《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房产租赁权拍卖清单》(附件)。
二、拍卖规则:
关于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房产租赁权(5处)的拍卖规则详见《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房产租赁权拍卖规则》(附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8日下午16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展示时间、地点:2021-10-22至2021-10-28 标的所在地
2.报名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体育场路138-3号(阳光城浦发银行北侧),湖州浙北拍卖行有限公司。
3.咨询、报名联系人:17605821130(席先生);15257255833(陶先生)。
4.湖州浙北拍卖行有限公司公司网址:www.0572zbpm.com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房产租赁权拍卖分为2类(有条件拍租和无条件拍租),需根据各标段报名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各标段报名要求详见本注意事项第(7)项。
(2)报名手续:①竞买意向人(委托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另须提供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如报名参加“有条件拍租”项目的,需根据报名要求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经本公司审核,竞买意向人符合报名条件的,须交纳人民币5万元竞买保证金。(户名:湖州浙北拍卖行有限公司;账号:201000147148920;湖州吴兴农村合作银行环渚支行)
(3)合格竞买意向人资格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4)以下竞买意向人不得参加报名竞拍:
①已经买受过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房产租赁权且在合同有效期内者(不包含符合竞买规则的竞买人),不得参加本次竞拍;
②湖州师范学院教职员工及学生,以及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员工,不得参加本次竞拍;
③凡《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房产租赁权拍卖清单》所列房产的原租赁人在本次拍卖报名开始日前未交清前期租金或水电费的,不得参加本次竞拍。
(5)拍卖会按照标段拍卖,各标段拍卖仅允许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人进场参加竞拍(工作人员现场核验身份证原件),其他人禁止入场。竞买人买受成功1处房产租赁权并办理确认手续后(不包含符合竞买规则的竞买人),必须立即退场。
(6)符合报名条件的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自然人只能报名1次,只能买受1处房产租赁权(不包含符合竞买规则的竞买人)。
(7)本次房产租赁报名条件、限定经营服务范围或禁入范围:
①标段一:有条件拍租:通信营业厅。竞买人报名条件: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竞买人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营服务范围:仅限于校园通信营业厅及承租人商务合作企业经营(限1家)使用。商务合作企业服务禁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污染影响环境的项目(油烟、噪音、恶臭、震动等);中西餐饮(包含各类面点、小吃及快餐)、床上用品、快递服务、品牌连锁便利店、品牌连锁西式烘焙店、理发店、眼镜店、文体用品店、复印店、学历及教育培训等项目,以及其他不适合学校校区内生活服务的项目。竞买人只能按标段一买受房产租赁权。
②标段二:有条件拍租:研学旅行项目及旅游管理专业大学生实习场所。竞买人报名条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有研学旅行活动组织策划、研学旅行项目的开发内容;具有指导旅游管理专业大学生实习能力和业绩,需提供相关学校证明材料。竞买人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研学旅行活动组织策划、研学旅行项目的开发内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人近三年接受旅游管理专业大学生实习的学生名单(实习时间,学校名称,二级学院名称,学生姓名;学校或二级学院盖章)。经营服务范围:仅限于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组织策划、研学旅行项目的开发经营服务项目;需承担指导旅游管理专业大学生实习义务。竞买人只能按标段二买受房产租赁权。
③标段三:无条件拍租。竞买人报名条件:企业法人、自然人。竞买人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经营服务禁入范围:经营服务禁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污染影响环境的项目(油烟、噪音、恶臭、震动等);中西餐饮(包含各类面点、小吃及快餐)、床上用品、快递服务、品牌连锁便利店、品牌连锁西式烘焙店、理发店、学历及教育培训等项目,以及其他不适合学校校区内生活服务的项目。竞买人在东、中、西三个校区规划房产范围内只能买受1处房产租赁权。
(8)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应根据国家、湖州师范学院和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规定,依法依规持证开展经营服务活动。买受人办理营业执照,自行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营业执照办证部门咨询办证手续,如需提供房产证明,联系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9)租金、物业服务费及租赁履约保证金说明:本次房产租赁权拍卖,仅对第一年度房产租金进行竞拍,拍卖成交价即为第一年度租金,自第二年起,年租金在第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2%,以此类推,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年度物业服务费按标准收取:一楼服务用房:房产面积*15元/平方米*12月,按年收取,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收取;二楼及以上服务用房:按上述标准减半收取;年度物业服务费不包含在年度租金中,另行收取。租赁履约保证金为第一年度租金的10%,合同履约完毕并办理退还手续后,出租人无息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在合同履行期间,违反出租人规定并整改不及时到位的,每处理一次,出租人扣除500元履约保证金。
(10)水电费说明:水费收取标准:3.20元/立方米;电费收取标准1.036元/度。如国家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收取。水电费按实收取,水电费由湖州师范学院收取并开具票据。
(11)买受佣金说明:买受佣金为租赁期总租金的2%,由买受人向湖州浙北拍卖行有限公司交纳。
(12)合同签订、付款方式和票据说明:房产租赁合同由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甲方)与买受人(乙方)签订。第一年租金、物业服务费、租赁履约保证金由拍卖人收取并转账给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第二年开始,租金、物业服务费由买受人转账给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租金和物业服务费按年度收取,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收取,先交后用。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收到租金和物业服务费后,分别开具票据(其他情形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给买受人。
湖州师范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房产租赁权拍卖清单:
湖州浙北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